Law法律常識

義務律師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維護冤獄人權

2007/03/29 12:29 記者:詹婉如

台灣一起「襲警奪槍殺人案」震驚社會,但警方急著破案抓錯人,大搞烏龍!被羈押的中度智障者陳榮吉坐了三天冤獄,台灣政府官員立即為此事道歉,並協助陳榮吉請求國家賠償還他應有人權!台灣冤獄人權到底如何維護?國家「冤獄賠償法」又是個什麼制度?

◎陳榮吉案真相大白重獲自由

『抓不對人的烏龍事件,我們表示歉意,相關疏失責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早已去調查,這事情一定要懲處。』內政部長李逸洋公開道歉,正式還給無辜被關三天的陳榮吉一個公道,台南縣警察局長還親自登門道歉、警政署公布懲處名單才暫時平息眾怒。

脫掉看守所囚衣,換上自己衣服,這一刻,陳榮吉總算回到他原本生活;回到家,他依照台灣習俗跨過母親準備的火爐吃下豬腳麵線,揮別所有霉運,回想阿吉被關三天的日子,陳媽媽百感交集,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中度智障的兒子怎麼會跟「襲警奪槍案」有關?

一個台灣再平凡不過的陳家,發生這麼大的事,能在短時間內獲得平反,不擅言詞的陳媽媽話雖不多,但感謝大家的幫忙的詞兒卻沒停過。陳媽媽說:『謝謝多謝,也謝謝各位記者的關心,我在這兒謝謝多謝。』

那三天對陳媽媽而言,是人生中最漫長的72小時,但她知道台灣有句俗話說「天公疼好人」,上蒼一定會保佑無辜的阿吉早日回家,陳媽媽說:『(我去廟裡)求城隍爺說阿吉被人抓去但抓不對人,(希望早點)讓他回來,求平安。』

陳榮吉被警方抓走後,陳媽媽立即向嘉義市智障福利協進會理事長洪界速求助,洪理事長談到當天情況說:『他媽媽在電視上看到就打電話給陳榮吉說,陳榮吉你做了什麼事情,不然電視上怎麼會有你的相片和名字?他們只知道莫名其妙,他們全家就是守著電視在看,他們家裡還在討論我們什麼時候照了那張相片,你可見這個家庭、智障家庭的心酸在哪裡!發生這麼大的事竟然全家還在研究那個相片。』

連同陳榮吉,家裡有兩個人中度智能不足、多重障礙的孩子,一家四口靠陳媽媽當廚工,陳榮吉在工廠做工賺來的錢維持生計,16日晚間,十幾位警察進入陳榮吉的家中,沒出示任何文件,進門就是一陣搜索,這樣突如其來的大陣仗把純僕的陳家人給嚇壞了,最後陳榮吉被帶上警車在警察局羈押了三天。

◎指認錯誤造成冤獄重演

陳榮吉冤獄可以在短時間內平反,跟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有很大的關係,法扶會成立至今兩年多,一群義務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,協助窮人打官司,2006年起更把目標訂為下鄉服務,落實「走進法律正義到不了的地方」理想,希望彌補城鄉法律扶助資源的差距,中度智障者陳榮吉出生於是台灣弱勢家庭,過去遇到如此案件,根本請不起律師為自己辯護,但在法扶會的免費法律諮詢協助下,一切變得不一樣了!

警方抓錯人很尷尬,但為什麼會出這樣的錯呢?法律扶助基金會義務律師張寧洲分析,陳榮吉被關除了警方搞烏龍,檢察官和法官也沒有盡到把關責任,而案件最開端與「指認錯誤」有很大關係,當初警方只依照目擊者的供詞就循線逮捕,之後整個查證過程草率,而且完全沒有採信辯詞。張律師說:『當時有三個目擊證人,被劫車的車主第一次指認時,很明確指認就是他,就是陳榮吉,另外(在場的)員警在第一次也是這樣指認。』

民主國家發生冤獄舉國震動,案發時有人挺身而出為其辯護,結案時政府道歉賠償還其清白,但冤獄人權絕不是國家賠錢了事,而應是檢警調司法體系謹慎辦案,杜絕冤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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