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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花心夫 小三還來恐嚇

自由時報 2011/03/10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

判3月 得易科罰金

真實版「小三」?新北市鄭姓女子是陳姓男子婚姻外的女朋友,兩人後來產生金錢糾紛,3個多月內,鄭女傳了43則恐嚇簡訊給陳某在幼稚園當老師的張姓妻子,把她嚇得不知所措;板橋地院依恐嚇罪判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可上訴。

張女與陳某在98年間離婚,41歲鄭女是陳某「婚姻關係外的女朋友」,張女與丈夫離婚,是否因第三者介入所致,因雙方拒絕透露細節,不得而知。

張女昨受訪時表示,不管鄭女被判多久,她都不關心,只要不來打擾她就可以了,而鄭女確實有跟陳某交往;鄭女反駁說,她才是受騙上當的一方,隨即掛斷電話。

據查,鄭女與陳某有金錢借貸糾紛,但陳某避不見面,鄭女因此心生不滿,去年4月,拿著她與陳某所簽的協議書,內容寫著「張老師隱瞞事實」、「欠錢不還、玩弄女人、嗜賭、假離婚真詐財、躲在屋內不負責任、肚中小孩等你」,貼在張女任職的托兒所門口。

張女氣炸提出妨害名譽告訴,但檢察官認為,內容中只有「張老師隱瞞事實」是指張女,其他都是指陳某積欠債務、與她有婚外情,與張女無關,且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
傳簡訊有小弟站崗

去年3月初,鄭女傳簡訊說「托兒所每天上下課有小弟站崗,鄭小姐挺著肚子拿海報,托兒所家長會不擔心安全…能營業下去嗎?」「你女兒聲音很好聽」、「你這個女人很壞喔,離婚後明明還跟孬種貨陳XX住在一起…」「小妹妹考完試要不要叔叔接你」、「不錯嗎?跟家人在外面吃飯逛街,不過你別忘左右看看喔」,恐嚇簡訊透露鄭女看似就在張家人附近,把張家人嚇得半死,好似全天被監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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